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路径探究

2018-02-01  来自: 常州市金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561

担保行业发展限制较多。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对于融资性担保,不是金融机构,不能够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实际上他们是按照普通工商企业的要求取得营业执照进行的是金融产品的经营。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地方政府均对融资性担保的发展制定了相关文件,但对于其法律地位没有明确,使得行业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原则运行,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相关政策优惠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实际经营中按照普通工商企业进行纳税,即所得税25%,营业税及附加5.6%,税负达30%,负担较重;另外,现有政策对大企业资金注入吸引力不足,影响了行业进一步发展。

银保合作困难重重。一是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认同感不强,因为担保机构门槛低,行业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二是因为担保公司或多或少有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对行政干预心有余悸,顾虑地方政府会干预自身的正常经营。三是地方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对担保公司要求较严,要求担保公司要按照不低于1∶2的存贷比进行***担保,而担保公司自身担保量是以注册资本为前提发放的,***多担保***可以放大5倍,使得担保公司资金杠杆效应缩小。四是银担合作风险收益不匹配,在担保风险的分担上,银行往往只享受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要求担保公司承担全部风险;在保证方式选择上,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与担保公司未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一旦担保***出现逾期,银行则要求担保公司提供全额代偿。

充当民间资金中介,主营业务边缘化。部分担保机构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承诺其产品收益高、投资稳、风险低、手续简便,吸收公众闲置资金,将资金用作发放******或用作其他。高回报本身就隐藏着高风险,其承诺又没有任何保障,一旦担保公司的***或投资出现问题,公众的资金无法收回,势必会出现金融风险,进而引发社会风险。

关键词: 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路径探究           

扫一扫访问移动端